学生遭遇学历提升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学生遭遇学历提升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求职需求通过QQ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推销虚假学历提升服务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求职过程中通过QQ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对方自称是教育部门工作人员,谎称其征信存在不良记录需通过学历提升课程修复。在未核实资质情况下,张某某分三次通过网贷平台提现共计约3.5万元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平台系伪造的教育培训网站,且所谓征信修复属虚假宣传,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追缴违法所得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资质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被申请人辩称张某某主动联系且未签订合同,认为属于自主投资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截图、网贷转账凭证及虚假平台网页截屏,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资金跨境流转特征及电信诈骗常见话术,认定存在重大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承担维权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电信诈骗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3条;《民事诉讼法》第64条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职人员实施的教育培训骗局,核实平台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遭遇资金损失应及时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发现虚假平台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主张三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