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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虚拟币诈骗冒充公职人员被索赔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虚拟币诈骗冒充公职人员被索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虚拟币交易服务涉嫌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添加自称央行工作人员的'李某'为好友,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拟币交易软件。在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后,骗子伪造政府文件要求支付培训退费保证金,张某某未核实身份即通过平台账户转账约3.5万元。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款项被转至境外账户,张某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工作人员身份导致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虚拟币转账为用户自主操作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报警回执,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对电子证据真实性进行鉴定。仲裁委认定屏幕共享操作记录可作为关键证据,结合平台用户协议条款,判定公司存在审核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实名认证与身份核查,用户应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电子证据需同步保存操作记录与沟通痕迹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