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应聘高薪兼职被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应聘高薪兼职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线下招聘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公司以境外高薪工作为由诱导其缴纳费用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街头接到招聘传单,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有境外高薪兼职机会。对方以'金融专员'职位为诱饵,要求缴纳3000元安全账户费用。张某某通过网贷提现约3.5万元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且对方冒充金融机构人员要求通过虚假APP完成交易,最终被证实为诈骗团伙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境外工作机会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民事合同关系,且已将资金用于'项目启动',拒绝返还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提供的转账凭证及虚假APP界面截图,核实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后转账的完整流程。公司无法出示实际业务证据,且承认曾使用伪造身份信息招揽求职者。双方就资金流向展开举证质证,仲裁委确认公司存在诱导转账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承担相关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关于证据认定的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高薪境外兼职'等诱饵,核实公司资质及岗位真实性。涉及大额转账时需保留全流程证据,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并申请仲裁。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劳动者缴纳安全账户,不得诱导脱离正规金融平台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