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征信修复骗局员工索赔
【标题】婚恋平台征信修复骗局员工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职位,遭遇征信修复诈骗,要求赔偿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能帮助修复征信为由,诱导张某某提供银行卡验证码并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李某系冒充金融机构人员,且该公司从未发布相关招聘广告。调查发现,李某通过线下街面搭讪获取张某某个人信息,伪造合同协议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导致张某某财产受损。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李某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赔偿;公司辩称已尽审核义务,且转账系员工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投诉记录;公司反驳称无法核实李某身份真实性,并申请调取平台交易数据。经调查,公司存在未核实第三方人员资质的管理漏洞,李某伪造的合同协议与公司业务无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1.2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需警惕婚恋平台伪装的征信修复骗局,核实对方身份时应主动查询金融机构备案信息。用人单位应完善招聘审核流程,防范冒名诈骗。发现资金异常流动应立即报警,保留电子证据作为维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