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招聘骗钱受害者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招聘骗钱受害者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招聘平台负责人的李某。对方以可代办教育培训证书为由,诱导张某某在虚假购物网站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期间要求提供信用卡信息及动态验证码,后李某失联,公司未履行退款承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全额退款;公司称平台账号已封停且未授权代办业务,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双方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及购物平台订单截图,确认李某使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尽平台审核义务,且涉案账号在案发后仍持续接收转账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未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对虚假宣传的界定,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分析启示】平台应加强实名认证审核,用户需提高警惕避免泄露验证码。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必要时可主张欺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