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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张某某因网络诈骗导致经济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步行街遇到自称宗教人士的陌生人,以'消灾解难'为由诱导其下载名为'平安通'的虚假APP。APP界面伪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界面,谎称需要缴纳'保证金'至安全账户才能解除网络借贷风险。张某某通过微信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资金被转入虚拟币通道并迅速转移,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其未参与诈骗,且张某某转账系与个人账户操作,不属于公司责任范围。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APP界面截图、转账凭证及公安机关立案回执。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转账与公司无关,亦无法说明虚拟币通道资金流向。仲裁员依据证据链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宣传及未尽告知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确认张某某因受虚假APP诱导造成的损失应予返还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风险防控义务

【分析启示】警惕陌生人以'消灾'为名推广虚假平台,核实企业资质及客服身份,发现资金异常流动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用人单位需完善网络风险防范机制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