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贷款专员骗取个人信息引发诈骗案

冒充贷款专员骗取个人信息引发诈骗案

【标题】冒充贷款专员骗取个人信息引发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公司从事家政服务业务,2024年某月通过网络平台应聘入职。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助理。公司以'网络借贷场景'为名,要求其垫付约3.5万元用于'先垫付后返佣'的业务操作。期间,公司财务人员以'贷款专员'身份通过短信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并承诺可获取高额返佣。张某某按指示向公司指定账户转账后,发现所谓'贷款业务'并不存在,资金被迅速转移。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该业务为正常财务操作,张某某因未签订劳动合同需自行承担损失;张某某则认为公司虚构贷款场景,利用精准信息诈骗手段非法获取财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贷款专员'的短信往来记录及转账凭证,公司未能提供员工自愿垫付的证据。经核查资金流向,发现公司账户在收到款项后24小时内转至第三方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贷款业务、冒用专员身份及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行为,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1条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

【分析启示】警惕以'先垫付后返佣'为名的精准诈骗,核实对方身份资质,避免现金交付。发现资金异常流动应立即报警,保留电子证据可作为关键证明材料。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