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遭虚假平台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老人遭虚假平台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65岁退休人员,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信息,被诱导参与虚假退款理赔操作,后遭遇资金被非法转移的诈骗事件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区公告栏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兼职的广告,称可在家办理公共服务退款业务。次日通过QQ联系工作人员,对方以'公检法联合办案'名义要求其缴纳3000元保证金。张某某在家中通过手机扫码支付约3.5万元后,被要求前往指定地点签署文件。次日发现该地点为虚构地址,遂报警并保留监控视频、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公共服务场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要求参与虚假业务,且已通过微信转账完成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QQ聊天截图及现场监控视频,证明公司工作人员使用虚假身份诱导其转账。公司仅提供内部工作群截图,无法说明业务真实性。仲裁庭采信电子证据,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共计约3.5万元,并赔偿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警惕打着'公共服务'旗号的兼职诈骗,核实平台资质和工作人员身份。电子证据需及时备份并确保完整性,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立即报警。年长者应避免单独进行大额现金交易,优先选择银行等正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