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被判赔
【标题】婚恋平台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被判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教育培训业务诈骗,案由涉及身份冒充与资金非法占有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添加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某为好友。对方以可办理贷款为名,引导其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虚假教育培训项目中缴费,声称需通过多级资金拆分渠道完成3.5万元课程费用支付。张某某按指示交付现金后,李某某以'平台风控'为由要求脱离婚恋平台交易,随后将涉案账号封停并失联。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某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公司存在资金拆分违规操作;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履行平台告知义务,要求注销账号属于正常流程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短信记录与监控视频,确认李某某使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行为。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尽到资质审核义务,对资金拆分流程亦未作出合理解释
【仲裁结果】依据《刑法》第266条与《民法典》第148条,认定公司存在监管失职与协助诈骗行为,判令返还2.8万元损失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3.《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21条 网络交易平台应审核经营者资质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金融顾问'类诈骗,核实对方身份时应要求出示正规资质证明。发现资金拆分等异常交易,应立即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向平台及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