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学生兼职被骗3.5万元要求赔偿

学生兼职被骗3.5万元要求赔偿

【标题】学生兼职被骗3.5万元要求赔偿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在校大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兼职为名诱导参与网络购物诈骗,后因要求缴纳保证金及虚构安全账户导致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刷单'兼职广告,对方要求先缴纳3000元保证金。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使用网贷提现3.5万元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后公司冒充客服人员要求其继续转账,称需支付'安全账户'费用以保障交易,张某某最终损失全部款项。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系正常商业合作,张某某自愿转账不构成诈骗;张某某则称公司虚构招聘流程,通过精准信息诈骗手段诱导其缴纳费用,要求全额返还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电商平台广告截图,公司仅提供模糊的招聘公告。经调查发现公司注册地址虚假,且多次以'安全账户'名义诱导转账,认定存在重大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公司通过虚构电商平台合作、设置虚拟币通道及安全账户骗局,构成民事欺诈。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2条,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综合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但部分证据链不完整。

【分析启示】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