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冒充客服诈骗虚拟币资金被冻结
【标题】学生遭冒充客服诈骗虚拟币资金被冻结
【基本信息】张某某(20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借贷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校园周边街面遭遇'丢包分钱'骗局,被诱导至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络借贷平台。平台客服以'高收益低风险'为由承诺保本理财,诱导其将3.5万元转入虚拟币账户。后所谓'客服'要求脱离平台交易,谎称需缴纳保证金解冻账户,致使张某某资金被虚拟币通道冻结无法提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导致损失,要求全额赔偿;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接触非法交易渠道,且未签订正式合同,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与'客服'的短信截图及虚拟币转账记录,公司质疑短信真实性。经技术鉴定确认电子证据有效性后,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营销行为,但张某某未核实交易资质即主动转账存在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及《民法典》第157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的财产返还规则,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
【分析启示】网络投资需警惕'高收益'陷阱,遭遇账户冻结应立即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平台方应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防范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诈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