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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李某,李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用户。2024年某月,张某某因涉嫌银行卡异常被冒充公检法人员的李某诱导,通过信用卡向虚假APP账户转账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注册时与自称某国企高管的李某建立联系。李某以张某某银行卡存在洗钱嫌疑为由,要求其下载'金融安全认证'虚假APP配合调查。在诱导张某某输入银行卡信息后,李某伪造公检法机关通缉令,要求其缴纳'保证金'。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至境外账户,后发现李某实为职业骗子,遂向平台及公司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身份构成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已尽平台审核义务,且未直接参与诈骗行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双方争议焦点为平台是否应就用户遭遇的诈骗行为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聊天记录、APP界面截图及支付凭证。张某某提供婚恋平台对话记录、虚假APP界面截图及信用卡交易明细,证明李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虽否认平台审核责任,但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用户身份核验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虚构身份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对用户身份真实性进行必要审查,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先行赔付张某某2万元,剩余部分由李某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电信网络诈骗管理办法》第12条关于平台审核义务的要求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认证,发现异常交易应及时警示。遭遇'冒充领导'类诈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避免向可疑账户转账。建议完善支付风险提示机制,防范资金跨境流失风险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