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账户被冻结
【标题】学生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账户被冻结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导致个人财产损失及银行账户被冻结,现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公司高管的陌生来电,对方谎称需紧急处理征信问题,要求其通过伪造的'征信修复平台'APP操作网贷提现。张某某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按指示将约3.5万元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账户异常被冻结,遂报警并申请劳动仲裁。警方查明诈骗资金已通过虚拟货币跨境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信息安全告知义务导致其受骗,公司则称已明确告知不得随意操作金融账户,且诈骗行为属个人责任。双方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及公司过错认定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三次庭审,张某某提交了通话录音、APP界面截图、银行流水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安全培训记录。经技术鉴定,诈骗APP与公司官方应用名称高度相似,但无法证明公司存在直接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充分履行信息安全告知义务的责任,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因账户冻结产生的合理损失5000元,驳回其余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98条用人单位安全保障义务及第179条赔偿责任条款,结合《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员工信息安全培训机制,个人需提高对'征信修复'等话术的警惕性。遭遇账户异常应及时冻结并报警,保留完整证据链。虚拟货币跨境转账需特别注意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