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职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通过婚恋平台遭遇电信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部门领导的李某。对方以办理社保补贴为由,通过短信发送虚假链接,诱导张某某在所谓'公共服务办理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李某谎称需通过第三方对公账户转账验证,要求张某某将3.5万元转入某境外账户,期间通过APP截图伪造转账凭证,后以'资金冻结'为由要求脱离平台交易,最终导致款项被迅速跨境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责任导致被诈骗,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未参与交易流程。双方就短信链接真实性、APP截图证据效力及平台监管义务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通过比对张某某提供的转账凭证与银行流水,发现资金流向与涉案APP截图高度吻合。公司未能有效证明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与转账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45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平台责任条款,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与异常行为监测,用户需警惕婚恋平台中奖诈骗套路,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对公账户转账需核实对方身份,避免陷入'保证金'等虚假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