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招聘诈骗未及时报案损失扩大

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招聘诈骗未及时报案损失扩大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招聘诈骗未及时报案损失扩大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平台用户,因平台虚假招聘信息遭遇网络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上认识自称某电商平台招聘经理的李某。对方以刷单返利为由,诱导其通过屏幕共享操作网络借贷账户,要求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共计3.5万元。初期李某通过返还小额资金骗取信任,后以各种理由推脱无法提现。张某某在察觉异常后未立即报警,而是继续与对方沟通长达两周,最终导致全部资金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审核工作人员资质导致被诈骗,要求公司全额赔偿;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撮合服务,实际交易通过第三方完成,且用户未及时报案导致证据灭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了平台注册信息、聊天记录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提出李某身份无法核实且用户存在延迟报案行为。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屏幕共享数据进行电子证据鉴定,确认李某冒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60%赔偿责任,扣除张某某因延迟报案导致的证据缺失影响,最终支持返还2.1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严格审核合作企业资质,用户发现异常应立即报案留存证据,对'安全账户'等话术保持警惕,网络借贷场景中避免非正规渠道转账。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