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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平台求职者被诈3.5万元要求紧急止付

【标题】招聘平台求职者被诈3.5万元要求紧急止付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职位,因公司未按时发放工资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贷款专员招聘信息,约定月薪8000元并承诺业绩提成。面试时,公司人员以'线下街面丢包分钱'为诱饵,诱导张某某缴纳3.5万元入金费。后公司要求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操作虚假贷款业务,资金流向境外。6月15日公司突然失联,张某某发现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关联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涉嫌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公司辩称属正常业务合作,入金费为培训保证金;第三方支付平台称已按协议冻结资金但未参与业务审核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合同协议、转账记录及平台信息截图。公司仅提供虚假的办公场所照片,无法证明履约能力。支付平台出示账户冻结凭证,确认存在异常资金流动。经质证,公司财务人员承认伪造资质文件,但称已按流程退还部分款项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全部入金费用并赔偿经济损失,第三方支付平台配合执行紧急止付措施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虚构劳动关系骗取财物构成诈骗罪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及合同条款,警惕要求预付费用的招聘陷阱。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及时申请紧急止付,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完整证据链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