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兼职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兼职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场景中的兼职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类APP应聘兼职,平台宣称可获取高收益低风险理财机会。企业主以婚恋对象身份与张某某建立信任后,诱导其线下交付约3.5万元保证金,并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调取平台账户信息。后该APP因涉嫌诈骗被下架,张某某发现所谓兼职项目为虚构,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兼职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抗辩称平台系第三方运营,自身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资金往来。双方对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APP下架前的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确认平台存在诱导性宣传。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平台合规性,且企业主多次通过虚构身份要求张某某操作金融账户,仲裁委认定存在明显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高收益诱导,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平台资质。遭遇要求共享屏幕或调取账户信息等异常操作时,应立即终止并保留证据。用人单位需对合作平台进行合规审查,避免卷入诈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