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相亲对象虚构培训项目骗钱被追缴
【标题】冒充相亲对象虚构培训项目骗钱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企业家的李某,对方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推销学历提升课程,双方签订合同并支付培训费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认识冒充成功人士的李某。李某虚构某科技有限公司办学资质,谎称能办理名校学历提升,诱导张某某通过二维码转账支付培训费约3.5万元。付款后李某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操作,随后将资金通过多个账户快速转移。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追缴违法所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资质构成诈骗,要求追缴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提供课程服务,要求驳回诉求。争议焦点在于李某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培训项目及公司责任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二维码收款凭证、银行流水及证人证言。公司仅提供部分课程资料但无法证明实际服务内容。仲裁员依职权调取了李某注册的多个空壳公司信息及资金流向记录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判决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启动违法所得追缴程序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证据规则,结合最高法关于网络诈骗司法解释的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应警惕'培训提升'类诈骗,保存转账记录、聊天证据等关键材料。发现账户异常及二维码收款后应及时冻结资金并报警,避免成为非法集资链条中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