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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公司虚构培训贷骗局遭仲裁

【标题】某科技公司虚构培训贷骗局遭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广告,称可提供政府认证的高薪培训项目。对方以需缴纳3.5万元培训贷为由,要求通过虚拟币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并承诺培训后可获得政府补贴。张某某按指示完成转账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办公地点且网站已无法访问,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该培训项目为合法投资,转账系双方自愿民事行为,且已通过社交平台公开宣传不存在欺诈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截图、虚拟币转账记录及培训网站失效证明,公司仅提供虚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庭审中公司承认未实际开展培训业务,但主张已将资金用于境外项目投资,经核查其银行流水显示资金流向多个境外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政府背景、设置虚假培训贷项目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及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虚假投资宣传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以政府名义包装的培训贷骗局,核实企业资质时应查验工商登记信息与实际经营地一致性。涉及虚拟币转账应保留完整交易记录,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