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被冒充政府人员骗3.5万元

张某某被冒充政府人员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冒充政府人员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理财纠纷引发仲裁,案由涉及虚假平台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某区一奶茶店遭遇自称税务局工作人员的男子,以'中奖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投资。对方出示伪造的政府文件,要求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入金,承诺7天返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至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后发现该平台系虚构,且所谓'政府合作项目'无任何依据,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称系正常投资协议,否认存在虚构平台,认为转账行为属于自愿民事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信用卡交易明细、虚假平台截图及录音证据。该公司未能提供合同文本及项目真实性证明,且无法解释账户异常冻结情况。仲裁员结合银行流水与证人证言,认定存在虚构政府背景的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全部投资款3.5万元,并赔偿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处理条款

【分析启示】投资理财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政府合作'等话术陷阱。遭遇身份冒充时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转账凭证。对虚构的中奖信息要保持高度警惕,避免陷入'保证金'骗局。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