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被婚恋对象冒充骗培训贷

张某某被婚恋对象冒充骗培训贷

【标题】张某某被婚恋对象冒充骗培训贷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培训贷纠纷引发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结识自称公司hr的婚恋对象李某,对方以内部培训为由要求其缴纳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第三方支付账户,后发现该账户与公司官方账户无关,且李某身份造假。公司否认与李某存在关联,但承认曾与某教育平台合作培训项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称李某系独立培训机构人员,且已通过网站公示流程,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电子数据,张某某出示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教育平台网站截图,公司仅提供合作合同复印件。经核对,公司无法证明李某具有代理权限,第三方支付账户亦未登记在公司名下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退款责任,退还2.8万元培训费并赔偿利息损失,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1条表见代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个人信息保护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对象以培训名义索取费用,应核实对方身份及收款账户真实性。教育培训合同应明确约定付款账户,发现异常应及时报警并固定电子证据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