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虚假招聘诈骗员工支付宝款项被追缴
【标题】某科技公司虚假招聘诈骗员工支付宝款项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公司兼职,因入职缴费及投资理财被卷入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对方以'高回报理财'为诱饵要求缴纳300元入职保证金。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后,被引导至虚拟币交易平台开设'安全账户',后发现无法提现且公司失联,累计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投资理财场景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合作,要求转账系员工自主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支付宝转账凭证及虚拟币平台交易记录,公司未能提供劳动合同或业务资质证明。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冒充金融机构、虚构投资场景等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全部损失并承担调查费用,依法追缴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劳动法》第93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劳动者财物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安全账户'等异常要求,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遭遇资金损失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转账凭证,避免轻信虚拟币投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