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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假币调包致提现受阻遭索赔

【标题】企业主假币调包致提现受阻遭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因企业主涉嫌诈骗行为导致个人资金损失,引发劳动争议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结识自称投资导师的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主李某某。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张某某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参与项目。张某某按指示在线下街面完成现金交付后,发现账户异常无法提现,且收到短信提示账户被冻结。事后通过调取银行流水及社交平台聊天记录,发现李某某实际未使用收款账户,资金流向不明。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投资老师实施假币调包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李某某辩称转账系正常投资行为,且张某某未签订书面协议,主张资金系自愿交付。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对话截图、转账凭证及短信通知记录,证实对方虚构身份并伪造账户信息。李某某未能提供投资项目真实性证明,且对现金交付细节表述矛盾。仲裁委依职权调取了银行交易明细,确认收款账户与李某某身份不符。

【仲裁结果】仲裁委判定李某某通过虚构身份及伪造账户实施诈骗,责令其赔偿张某某损失约3.5万元,并承担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确认李某某行为构成诈骗。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主应规范资金管理,员工需警惕高回报投资骗局。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对方身份,保留转账记录及沟通证据,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并固定电子数据。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