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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冒充公职人员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公职人员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证书代办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自称人社局工作人员的招聘广告,对方以办理职业资格证书为由要求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涉案APP。张某某支付约3.5万元虚拟币后发现APP已下架,平台账户异常无法提现,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权。经调查,该APP未取得正规金融资质,且所谓政府工作人员身份无法核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还虚拟币;公司辩称系第三方平台问题,且已履行告知义务,要求驳回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社交平台聊天记录、APP截图、虚拟币转账凭证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调取平台信息发现APP存在违规运营记录,认定公司存在重大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虚拟币本金2.8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约5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招聘主体资质,警惕'证书代办'等话术陷阱。涉及虚拟币交易需保留完整转账记录,发现账户异常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存证据。企业不得利用虚假身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