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遇虚拟币诈骗要求追回损失被仲裁支持
【标题】学生遭遇虚拟币诈骗要求追回损失被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兼职,遭遇身份冒充诈骗案,案由涉及虚拟币转账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注册后,被自称公司客服的陌生人以发放兼职奖金为由要求缴纳3000元保证金。对方通过伪造公司文件及虚拟币转账截图诱导张某某向某虚拟币账户转入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账户实为团伙成员开设,并调取监控视频证实对方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公司身份实施诈骗,要求退还全部转账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未授权客服人员操作,且张某某未核实虚拟币账户真实性,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证明对方冒充公司人员;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截图,未能说明为何未及时发现账户异常。仲裁委依职权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确认诈骗行为成立,责令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扣除张某某未尽核实义务的合理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分析启示】网络兼职需警惕虚假中奖陷阱,核实对方身份及账户真实性。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报警,用人单位需完善审核机制防范冒充员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