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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被虚假培训骗局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被虚假培训骗局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因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学历提升项目,通过微信转账被诈骗3.5万元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快速提升学历'广告,对方自称是金融机构合作项目。通过微信联系后,该公司人员以需先垫付资料费为由,要求张某某支付3.5万元。期间伪造了公共服务办理流程,利用监控视频展示虚假的'银行合作'场景,最终资金通过跨境账户转移导致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金融机构合作事实,伪造办理流程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要求按合同约定扣除服务费后返还剩余款项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社交平台广告信息及微信聊天记录,确认该公司使用监控视频制作虚假办理场景。张某某提交的转账凭证与平台对话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限期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2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虚假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明确禁止虚构资质进行诱导性营销

【分析启示】警惕'先垫付后返佣'话术,核实机构资质时应查询教育部门备案信息。建议保留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跨境流转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