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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社交平台遇征信修复骗局现金遭骗

【标题】女子社交平台遇征信修复骗局现金遭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女)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社交平台添加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的男子为好友。对方声称可帮助修复征信记录,诱导其下载虚假平台APP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在获取个人信息后,以 '征信异常需转账处理' 为由要求张某某支付约3.5万元。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通过现金交付方式完成转账,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遂报案,但因未及时保存转账凭证导致证据链不完整。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客服身份实施精准诈骗,要求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无相关业务往来,否认诈骗指控。争议焦点在于张某某是否具备还款意愿及是否存在虚假陈述。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社交平台聊天记录、屏幕共享截图及监控视频作为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调取银行流水但未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证据完整性及平台信息真实性进行综合判断,认定存在虚构身份实施诈骗的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返还张某某现金损失约3.5万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遭遇要求开启屏幕共享等异常操作时应立即终止。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客服身份,重要交易保留电子凭证,发现诈骗及时报警并收集监控视频等客观证据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