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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遭冒充政府人员扫码诈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政府人员扫码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招聘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电信电话接到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陌生来电,称其符合'乡村振兴项目补贴'资格,需缴纳3000元保证金。对方通过微信发送伪造的政府文件截图,要求张某某将款项转入指定银行卡账户。张某某按指示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3.5万元后,发现所谓'补贴'实为虚构项目,多次联系该公司未果,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行为,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且已提供所谓'政府合作证明',否认诈骗事实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及通话录音。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申请调取通信基站数据。仲裁委认为微信转账记录与通话记录形成初步证据链,但缺乏直接关联公司违法的证据,遂启动司法调查程序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核实资质即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过错,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处以30%违约金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中奖''补贴'类电信诈骗陷阱,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企业应严格审核招聘资质,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遭遇资金冻结可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