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诱导虚拟币转账受害者索赔难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虚拟币转账受害者索赔难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网络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纠纷涉及约3.5万元虚拟币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注册账号后,被客服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要求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APP。平台成员假扮成功人士获取信任,引导其通过虚拟币转账参与刷单任务。张某某累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无法提现,多次沟通无果后报警,但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案件难以定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精准信息诈骗行为,要求返还全部转账金额;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诈骗指控,称用户操作属于自主行为,且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但无法提供交易对手身份信息。公司方出示了用户协议条款及部分用户自主操作记录。仲裁员结合支付记录与公共服务办理场景关联性,要求补充证据链缺口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诱导性营销行为,但因缺乏直接证据证明虚假交易,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44条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对诱导性营销的规制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资金安全提示,受害人应保留完整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对于虚拟币交易,建议通过区块链存证技术固定证据。若遭遇类似情况,可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与申请案件串并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