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抽奖诱导转账骗局受害者维权
【标题】街头抽奖诱导转账骗局受害者维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街头抽奖活动中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以征信修复为名骗取信任,通过社交平台要求其进行屏幕共享并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存在多个团伙成员通过类似手段实施诈骗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于个人操作且已超仲裁时效。双方对转账凭证真实性及涉案金额认定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的聊天记录及信用卡支付凭证,发现其多次向公司账户转账。经核查,公司承认有多个员工参与此类诈骗活动,但声称已超过法定追诉期。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对员工诈骗行为负管理责任,支持返还部分款项,扣除因报案不及时导致的损失部分。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公司对员工违法行为负连带责任;《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街头抽奖诱导转账陷阱,保存支付凭证及聊天记录。企业应加强员工行为监管,避免因管理疏忽承担连带责任。发现诈骗应及时报警并收集证据,避免因时效问题丧失维权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