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学生遭冒充银行人员诈骗损失近万元

学生遭冒充银行人员诈骗损失近万元

【标题】学生遭冒充银行人员诈骗损失近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借贷纠纷遭遇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校园周边便利店购物时,被伪装成银行工作人员的男子以'网络借贷账户异常需验证'为由要求提供验证码。该男子声称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金融机构人员,需通过张某某账户进行资金验证,否则将影响其贷款审批。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便按指示操作,导致约3.5万元转入对方指定对公账户。事后发现账户异常且无相关借贷记录,遂于2024年某月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未及时保存完整证据,案件调查受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员工应自行核实转账对象,且未提供相关合作文件。双方对转账行为的合法性及责任归属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对方的短信记录、银行流水及便利店监控视频。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员工培训记录及风控措施证明。仲裁员结合转账账户异常特征及诈骗手段的典型性,认定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因诈骗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员工信息安全培训制度,个人需提高对'账户异常'等话术的警惕性。遭遇类似情况应第一时间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因延迟处置导致证据灭失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