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征信修复骗局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征信修复骗局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平台虚假服务承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公司HR的李某。李某以征信修复为由,谎称可帮助其解决贷款逾期问题,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初期李某返还部分款项获取信任,后以涉案APP下架为由要求脱离平台交易,最终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交易系用户自主操作,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APP下架公告,确认李某账号异常活跃于线下街面碰瓷场景。公司未能举证用户知情同意,支付记录显示资金流向与平台无关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行为构成诈骗,责令公司配合追偿,但因部分证据链不完整,仅支持返还2.8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警惕虚构征信修复服务骗局。消费者需核实资质,避免通过非平台渠道转账。遇类似情况应及时固定证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