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虚假APP诱导投资诈骗
【标题】老年人被虚假APP诱导投资诈骗
【基本信息】本案涉及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教育培训退费纠纷,实为以投资理财为名的精准诈骗案。张某某系退休人员,通过线上渠道报名参加该公司投资培训课程,后被诱导下载虚假APP进行资金操作。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交友平台收到自称'投资导师'的私信,对方以提供'内部投资渠道'为由,诱导其缴纳3.5万元培训费。在所谓'投资老师'指导下,张某某通过现金交付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将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进行投资。后因无法提现且APP无法登录,张某某发现被骗并要求退还培训费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精准信息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还3.5万元培训费;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参与投资,且已履行告知义务,否认存在诈骗意图。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行为及公司是否应承担退费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审查双方证据,调取张某某手机支付记录及现金交付凭证,确认其资金流向为虚拟币通道。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APP真实性及投资合法性,仲裁员组织双方进行证据质证并开展调解程序。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投资培训课程实施诈骗,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全部培训费用3.5万元,并承担相关维权成本。
【法律依据】1.《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2.《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3.《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9条、第31条对虚假投资宣传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投资老师'荐股骗局,切勿轻信虚拟币投资渠道。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进行理财,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维权时需保留宣传资料、转账记录等证据,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举报非法集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