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婚恋交友被冒充招聘人员骗3.5万元
【标题】大学生婚恋交友被冒充招聘人员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20岁女大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李某。李某以帮助办理高额度贷款为由,诱导张某某提供银行卡信息及支付验证码。期间通过QQ多次沟通,谎称需缴纳保证金并虚构贷款审批进度,最终骗取张某某约3.5万元。资金通过多级账户拆分转移,部分用于支付李某个人消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李某系个人行为,且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QQ聊天记录及银行流水,发现李某使用公司名义及工作证件照片进行欺诈。公司未能提供李某授权证明及员工考勤记录,支付记录显示资金流向与公司无关账户。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剩余部分因张某某未充分举证个人过错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劳动法》第15条关于劳动关系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身份冒充陷阱,核实对方企业资质及贷款真实性。支付验证码属于重大安全漏洞,建议设置支付限额并留存完整通讯记录。用人单位应完善员工身份验证机制,防范被冒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