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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存在管理漏洞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婚恋平台结识自称人社局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办理职业资格证书为由,要求其支付3.5万元培训费。通过视频通话确认身份后,李某诱导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窃取支付验证码完成转账。事后张某某发现李某身份虚假,遂向平台及公司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遭骗,公司称已按协议提供服务;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平台仅提供匹配服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平台出示用户匹配机制文件,调取后台操作记录。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屏幕共享截图,公司承认存在虚假身份未被拦截的情况,但称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2.8万元培训费,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实名认证与身份核查,用户应警惕自称公职人员的陌生邀约。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电子证据需及时保全避免被篡改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