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被判刑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被判刑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电信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被牵连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李某以可办理高额贷款为诱饵,要求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缴纳'保证金',并承诺返还利息。张某某按指示进行3次跨境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身份造假且贷款未获批,随即报警。警方调查发现李某系冒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但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对平台用户进行实名认证审核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诈骗,公司仅提供平台服务且已尽审慎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用户信息截图。公司承认未对李某进行资质核查,但辩称无直接侵权行为。仲裁委采纳第三方电子数据鉴定意见,认定李某存在虚构公司身份的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民事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45万元,李某个人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70条表见代理条款及第1191条用人单位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实名认证,企业应建立资质核查机制。遭遇'高息贷款'等话术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保留转账记录及沟通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