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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领导骗3.5万元现金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骗3.5万元现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及婚恋平台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贷款审批需缴纳保证金为由,通过微信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展示虚假网站截图并伪造贷款通过通知。在未核实对方身份及公司履约能力情况下,张某某通过平台外转账方式交付约3.5万元现金,后发现李某身份造假且公司无贷款审批资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按约定提供贷款服务,否认诈骗事实。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屏幕共享截图、网站界面证据及资金流向凭证。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交易真实性证明及履约能力相关材料,仲裁员结合证据链认定存在重大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应警惕高利贷骗局,核实对方身份及公司资质。转账前务必确认平台合规性,保留屏幕共享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处理。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