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招聘诈骗先返小利后索钱
【标题】兼职招聘诈骗先返小利后索钱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兼职招聘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公司涉嫌诈骗,请求返还垫付费用。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境外兼职广告,称需先垫付费用后返佣。公司员工冒充政府工作人员承诺可提供正规劳务合同,诱导张某某通过二维码转账约3.5万元。初期公司返还少量佣金以骗取信任,后以需缴纳保证金等理由持续索要资金,直至失联。张某某多次尝试联系未果,期间未能及时报案导致错过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境外工作事实,以骗取垫付款项;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张某某未按流程操作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等证据,公司仅提供部分工作流程说明。仲裁员调取资金流向发现多笔款项转入关联账户,结合员工冒充公职人员的情节,认定存在欺诈故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垫付费用共计2.8万元,驳回其余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高薪兼职'陷阱,核实公司资质及工作真实性,谨防以'保证金''手续费'等名义实施诈骗。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避免错过止付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