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虚假客服骗3.5万元拒还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客服骗3.5万元拒还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教育培训场景中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由涉及虚假身份及APP诱导充值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市线下活动时结识自称教育平台客服的李某某,对方以可提供培训优惠为由,引导其下载虚假APP并充值约3.5万元。后发现平台账户异常,提现受阻,银行流水显示资金流向不明账户,李某某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虚假身份冒充客服人员诈骗,要求返还充值款项;公司辩称系自愿交易,否认存在虚假身份及APP诈骗行为,称账户异常属第三方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及电子数据,确认资金流向虚假账户。公司未能提供交易真实性证据,张某某提交的通话记录与APP操作截图形成完整证据链。庭审中公司承认工作人员曾使用非官方身份招揽客户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充值款项及利息,认定其存在通过虚假身份实施诈骗的主观故意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行为属可撤销
【分析启示】教育培训场景中需警惕冒充客服的碰瓷式诈骗,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保留电子数据及现金交付凭证,发现异常立即报警并冻结相关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