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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太婚恋中被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

【标题】张老太婚恋中被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本案中,当事人张某某(68岁退休教师)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诈骗纠纷。该公司以提供贷款服务为名,通过婚恋交友平台实施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某。对方以'低息贷款'为诱饵,要求其先缴纳3000元手续费和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网贷提现后分5笔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账户异常且无法联系李某某,遂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李某某系离职员工个人行为,且部分转账记录显示资金流向,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双方通话记录、银行流水及婚恋平台聊天记录。公司提交的所谓'资金流向证明'经核对存在多级拆分疑点。仲裁员现场核查发现涉案账号已封停,且无法提供完整服务协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万元,其余1.5万元因证据链不完整不予支持。认定公司对员工招揽业务的管理存在重大漏洞,需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的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对虚假宣传的规制。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婚恋场景中的'贷款专员'骗局,应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建议保留完整通话记录和转账凭证,发现账户异常要及时冻结并报警。企业应规范员工营销行为,防范冒名诈骗风险。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