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微信冒充客服骗3.5万元未及时止付
【标题】学生被微信冒充客服骗3.5万元未及时止付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为名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培训费用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校园周边街面遇到自称能消灾的人员,被诱导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所谓'职业培训'。该公司以'高薪就业'为诱饵,通过微信与张某某沟通,要求其缴纳约3.5万元培训费。期间工作人员以'客服'身份要求提供验证码,张某某未察觉异常便按指示操作。因未及时通过银行渠道办理紧急止付,导致资金被转走后立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张某某未按流程核实资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信用卡支付凭证及网站截图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材料,未能证明其业务真实性。仲裁员结合转账时间与止付窗口期的间隔,认定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培训费用2.8万元,张某某因未及时核实资质承担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76条关于民事责任承担;《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关于紧急止付制度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招聘信息,警惕'消灾解难'式诈骗话术。发现异常转账应第一时间通过银行止付,保留证据及时报警。企业需规范招聘流程,避免利用学生群体实施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