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点击短信链接被骗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点击短信链接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网购商品后,收到平台发送的短信链接。链接伪装成银行官方页面,称其账户存在异常需转账至'安全账户'验证。张某某被冒充银行客服的微信联系,通过扫码付款方式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系虚假网站,且银行未收到任何异常通知,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发送虚假链接且未尽告知义务导致损失,要求全额赔偿;公司辩称用户主动点击链接且未核实平台资质,应自行承担风险。双方对平台是否具有合法资质及公司是否存在诱导行为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通过调取张某某手机短信记录、微信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异常。公司虽提交了平台备案信息,但无法证明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仲裁员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为公司未有效防范虚假平台接入,应承担30%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酌情核减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应确保交易环境安全,防范欺诈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退一赔三。
【分析启示】网购需警惕陌生链接诱导,平台应强化资质审核与风险提示义务。用户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存全部通信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避免因错过止付窗口扩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