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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扫码付款遭诈骗企业主担责

【标题】学员扫码付款遭诈骗企业主担责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学员,被该公司员工以贷款名义实施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缴费约3.5万元。期间收到自称公司贷款专员的短信链接,对方以可申请贷款抵扣学费为由,要求其通过微信扫码支付5000元保证金并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被冻结,遂报警。经调查,该公司未开展相关贷款业务,且无法提供真实交易凭证,员工王某(企业主)承认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员工诈骗行为,要求退还全部费用并赔偿损失;被申请人辩称王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且已通过线下接触完成部分培训服务,否认存在真实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被申请人未能出示培训服务记录及资金流向证明。申请人提交了短信记录、支付凭证及账户冻结证明,证明其受虚假贷款信息诱导付款。经调查发现王某系公司实际经营人,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培训内容真实性进行鉴定,确认存在虚假宣传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退还张某某培训费用2.8万元,并赔偿因账户冻结造成的直接损失3000元,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关于虚假宣传的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管理,警惕利用教育培训场景实施诈骗的新型犯罪手段。劳动者需提高防范意识,发现异常交易应立即停止并保留证据。本案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部分诉求未获支持,提醒双方完善举证责任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