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兼职诈骗员工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兼职诈骗员工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假兼职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噱头,虚构'电商运营兼职'岗位,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至所谓'公司账户'。后李某以'平台风控'为由要求开启屏幕共享,谎称账户被冻结需缴纳保证金,最终导致张某某资金被快速转走。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婚恋平台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平台操作存在风险,否认诈骗事实。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中,张某某提交了第三方支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截图及虚假平台操作界面。公司仅提供内部考勤记录,无法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委依职权调取平台注册信息,确认李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账号,且平台未公示任何资质证明。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兼职岗位、伪造平台资质、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的行为,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22条关于不当得利的条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8条关于用人单位欺诈行为的规制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高收益兼职'陷阱,核实平台资质与岗位真实性。遭遇账户冻结应立即报警,避免向所谓'客服'转账。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及时通过劳动监察部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