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求职遭诈骗3.5万元未果
【标题】兼职求职遭诈骗3.5万元未果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兼职,因入职缴费陷入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网站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兼职信息,通过线下接触应聘后被要求缴纳3.5万元'安全保证金'。该公司员工以政府公共服务办理为由,伪造文件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并通过虚拟币转账方式完成缴费。张某某在提现时发现账户被冻结,试图联系公司但已失联,后经警方确认该公司为虚构主体。
【争议焦点】劳动者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所谓'公共服务办理'凭证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公司员工的通话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被冻结的账户截图。公司仅提供一份无公章的'办理通知',经核实该文件系伪造。仲裁员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认定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告知义务
【分析启示】警惕以'政府合作项目'名义要求转账,核实企业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存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避免错过紧急止付窗口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