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遭遇虚假退款骗局要求赔偿被支持
【标题】网购用户遭遇虚假退款骗局要求赔偿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APP进行租房交易,后因平台下架引发纠纷,申请仲裁要求退还网络借贷资金及赔偿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APP上预订民宿,支付定金5000元。平台客服以'系统升级需补足尾款'为由,引导其通过第三方借贷平台借款3万元并提现。6月15日,张某某按指示将2.5万元转账至所谓'退款账户',后发现APP已下架且无法联系平台,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期间共通过微信与多名自称客服人员沟通,留存大量聊天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虚构退款流程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及利息;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用户擅自脱离平台交易应自行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线上庭审,对张某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下架公告进行质证。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已尽到风险提示义务,且第三方借贷平台出具证明确认资金流向异常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虚假宣传赔偿规则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系统升级'等话术诱导。重要交易应保留全流程证据,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报警。仲裁中聊天记录可作为关键证据,但需配合转账凭证形成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