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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跨境刷单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遭遇跨境刷单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主管的李某某。对方以招聘兼职为名,承诺刷单返利可获取高额收益,诱导张某某下载境外App进行操作。在完成3笔约3.5万元转账后,李某某以'资金跨境流转需验证'为由要求张某某提供支付宝验证码,并伪造政府文件冒充监管部门威胁其不得撤回转账。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及时止损导致损失扩大。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跨境业务骗取款项,要求全额返还;被申请人抗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返利,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被申请人未能提供交易凭证及员工名单。申请人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风控报告,证明对方虚构'政府监管'背景并诱导开启屏幕共享。被申请人虽辩称系内部业务流程,但无法解释资金流向与公司业务无关的矛盾点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返还申请人张某某3.5万元诈骗款项,并承担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骗取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民法典》第172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求职者警惕'刷单返利'等新型诈骗手段,特别是涉及跨境资金操作时更需谨慎。建议通过正规招聘渠道求职,对要求提供验证码、开启屏幕共享等异常操作保持警惕,及时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用人单位应完善内部风控机制,防范员工卷入非法活动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