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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中假币调包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交友中假币调包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贷款专员的李某。李某以可代办贷款为由,要求张某某先垫付3.5万元费用并承诺返佣。在QQ聊天中多次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后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诱导转账。张某某按指示支付款项后,发现收到假币并报警,平台方未及时阻断交易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职业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平台方称仅提供交友服务,交易全程由个人主导,不构成共同犯罪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假币实物,要求平台方说明风控措施。平台方未能出示有效监控记录,对异常交易未采取必要干预,双方就是否构成帮助诈骗存在激烈辩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方未履行资质审核义务,对诈骗行为存在监管过失,判决退还部分服务费用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民法典》第1198条安全保障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严格审核服务人员资质,发现异常交易应立即冻结账户。个人应警惕'先垫付后返佣'话术,转账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及资金流向,保留完整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