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兼职遭冒充领导诈骗虚拟币
【标题】学生兼职遭冒充领导诈骗虚拟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通过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被要求缴纳入职保证金及培训费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公司涉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经所谓'部门主管'李某某(冒充领导)多次联系,被诱导通过虚拟币平台转账入职费用。公司以'先垫付后返佣'为由要求缴纳培训费,承诺三个月内返还全部款项。期间通过线上会议和监控视频展示虚假办公场景,后突然失联,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兑现承诺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被申请人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的教育培训协议,已提供部分课程服务,张某某单方终止合作属违约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申请人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部分监控视频,被申请人仅提供伪造的课程签到表。针对电子证据真实性争议,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区块链存证验证,确认转账记录真实但无法证明培训服务实际履行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张某某已支付的培训费用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公司利用虚拟币匿名性及社交平台虚假宣传实施欺诈,但因申请人未签订正式合同且部分证据缺失,无法全额支持诉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电子证据认定规则,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关于虚假宣传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学生群体应警惕'熟人领导'诈骗套路,签订协议时务必核实对方身份。涉及虚拟币交易需保留完整转账记录和聊天存档,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保留电子证据。用人单位不得利用平台匿名性进行虚假宣传,应规范用工管理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