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骗缴纳培训费要求退款获支持
【标题】求职者被骗缴纳培训费要求退款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因高薪境外培训项目遭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仲裁案件起因系要求追缴违法所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抖音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境外兼职'广告,经客服李某某(自称公司人事)诱导,通过微信转账3.5万元报名所谓'职业培训'。该公司实际无境外派遣资质,收款账户为第三方虚拟账户。培训期间,李某某以'保证金'名义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后失联。张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追回损失,遂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境外培训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公司辩称李某某为个人行为,且已通过平台公示培训协议,未直接参与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及平台对话截图,确认李某某使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公司未能举证证明李某某行为与公司无关,且未提供培训协议原件。仲裁员依据证据认定公司存在欺诈故意,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3.5万元培训费,并赔偿交通费等合理支出2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用人单位以虚假培训名义骗取劳动者财物构成诈骗,应依法追缴违法所得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招聘资质及合同条款,警惕'高薪''境外'等敏感词汇。用人单位需完善内部审核机制,对员工以公司名义实施的违法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